宁德生活圈

网站首页 财经 > 理财 > 正文

市纪委到镇平县对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调研

2019-08-15 14:23:01 理财 来源:中国财经新闻网

为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月11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调研组到镇平县开展关于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调研,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发祥参加调研。

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详细了解镇平各级党委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调研结束后,市纪委对镇平县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肯定。

近年来,镇平县委全面统筹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协调指导等职责,“专”“细”“全”“严”多措并举,有效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日常协调、组织实施、情况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全县“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得到加强。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统筹全县主体责任落实,做到任务不减,责任不变,工作开展有序。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化、细致化,明确县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30项,县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8项,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16项责任。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制订《主体责任清单》,将任务再细化,压力再传导,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机关单位的党组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细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实现“两个责任”的全覆盖。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认真对照《清单》,制定班子集体职责、主要负责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清单,及时公开公示,晾晒清单,通过定期检查、暗访等方式监督责任清单完成情况,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版权说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标签:

热点推荐
热评文章
随机文章